咨詢電話:135 5028 7933
新修訂公司法將于2024年7月起施行,根據修訂后的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由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由于之前是認繳制,很多公司認繳金額比較大,難以做到實繳,那么就可以通過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法來解決。
公司有哪些情況可以減少注冊資本呢?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解決股東出資過高的問題
股東由于之前注冊資本認繳額度很高,因資金困難等原因無法按期實繳公司注冊資本時,可通過減資的方式免除該股東的出資義務。
二、解決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的問題
公司的個別股東減資或股東不同比減資均可改變股東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以滿足股權變更的需要。
三、股東通過減資股權變現
股東在無法進行股權轉讓的情形下,可通過減資將股權變現。
四、解決公司資本過剩問題
有些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形成了大量的剩余資本,造成資本在公司中的閑置和浪費,可通過減資的方式以發揮資本效能。
五、解決公司虧損的問題
由于公司長期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 明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通過減少注冊,縮小公司的體量,達到解決公司虧本的問題。
六、通過減資剝離公司業務和資產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可以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或戰略布局的要求,將某些業務和資產剝離給股東,減少注冊資本,實現公司轉型。
以上就是關于哪些情況適用于減資的情況,但需要注意的是,減資所涉及到交納稅收的問題。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世紀城南路599號天府軟件園D區6棟505號